包头市社会保险“同审统办”业务事项 全部实现上线运行
为深入推进数字人社建设和社会保险经办数字化转型,提升基层经办服务效能和风险防控能力,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社保中心关于社会保险业务“同审统办”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制定了《社会保险业务“同审统办”工作方案》,规范了“同审统办”业务流程,统筹设置了岗位和业务监管。同时以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结合网厅申报、综柜受理业务事项,按险种分类编制《社会保险业务“同审统办”实施清单》《社会保险业务“同审统办”审核指南》,纳入“同审统办”实施清单的业务受理不受属地限制,实行全市通办。
经过细致筹备、精心规划、全面协调以及上下联动,在自治区协助系统调试与后台配置的基础下,截至2025年9月20日,包头市社会保险业务“同审统办”系统分四个批次成功上线运行。覆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四大类别,顺利实现总计包含50项业务事项的上线运行。
“同审统办”系统上线后,全市统一了受理渠道、办理要件和审核标准。针对“同审统办”实施清单里的事项,参保群众与单位可以就近选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进一步提升了便民服务水平。此外,依据“同一业务、审核互斥”原则,“同审统办”业务把审核指南规则嵌入信息系统,达成审核权限跨区域智能推送、系统自动互斥,审核岗位工作人员从原来的一人变为市、县两级经办机构的多人,在风险防控能力得到增强的同时,有效缓解基层经办力量不足的压力。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同审统办”系统,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和完善,确保系统稳定、高效运行。同时,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培训,确保“同审统办”模式能够充分发挥优势,切实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全面的服务。
一审:许 峰
二审:贾文东
三审:王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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