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社局、稀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部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
为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降低培训成本、解决工学矛盾,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有关要求,针对全市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继续依托互联网平台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和对象
2025年度全市事业单位新进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培训方式
依托互联网平台在线学习和测试。
三、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内容为公共科目,包括应当普遍掌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政策知识、行为规范、纪律要求、廉政警示、安全生产、国防教育等。全部在线学习并通过考试且成绩合格,计40学时。培训学时可计入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岗前专业科目培训由主管部门或者事业单位自行组织。
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考试合格后打印《包头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登记表》(一式二份,个人、所在单位各留存一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和主管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印章后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8]1399号),培训每人每课时3.8元,40学时合计152元/人,由学员在学习平台自行缴费。培训所需经费由学员所在单位予以保障。
五、培训时间
2025年11月24日—1月31日。逾期未参加培训的人员,不予补办岗前培训备案。
六、学习流程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旗县区、各部门单位主管机关责专人督促,提前摸清本单位参训人员底数,认真组织开展在线培训工作。
学员须按照下方《网络学习平台学员学习手册》(附件)操作指引进行注册、缴费、学习、考试、打印《包头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登记表》和发票申请等流程。
七、其他事项
各地区、部门单位有条件自主开展岗前培训的,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学时数,同时提供培训计划方案、通知文件、结业证书和《包头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登记表》等相关材料,于2026年1月底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至市人社局备案。
八、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培训科
联系电话:0472-6169994
平台客服热线:400-825-1513
附件:网络学习平台学员学习手册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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