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仲裁“四个”环节 走实调解“四步”棋
作为化解劳动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青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秉持“调解优先、调裁结合”的工作原则,将调解贯穿于争议处理的全过程,把好仲裁“四个”环节,走实调解“四步”棋,积极构建全流程调解机制,切实维护了地区和谐稳定。2025年前三季度,仲裁院共结案件582件,其中调解结案473件,调解成功率达到81%。

一是把好仲裁“收案”环节,走实调解“第一步”棋。在当事人申请仲裁时,窗口工作人员会主动介绍调解程序速度快、成本低、不伤和气的优势,引导申请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争议;针对申请人同意调解的案件,优先委派到调解中心诉前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前三季度,调解中心诉前调解工作室共调解成功案件142件,占调解成功案件总数的30%。
二是把好仲裁“庭前”环节,走实调解“第二步”棋。案件立案后,仲裁院会抓住开庭前矛盾尚未完全激化的“黄金调解期”,在给当事人送达开庭文书的同时,由经验丰富的仲裁员一对一与当事人沟通,找到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综合考虑判断并初步拟定一个金额作为协商标的,尽最大努力争取案件调解成功。前三季度,仲裁院庭前调解成功案件约189件,占调解成功案件总数的40%。
三是把好仲裁“庭中”环节,走实调解“第三步”棋。在庭审过程中,随着双方举证及答辩的进行,彼此对对方的证据有了一定的了解,因而态度有所缓和,此时仲裁员会敏锐抓住时机,及时引导双方进行调解,重申调解的优势,力求当事人双方各退一步、互谅互让,推动调解协议的达成。前三季度,仲裁院庭中调解成功案件约94件,占调解成功案件总数的20%。
四是把好仲裁“庭后”环节,走实调解“第四步”棋。对于庭审结束准备作出裁决的案件,仲裁员并不放弃调解工作,在裁决作出前仍会进行最后的努力,再次征求双方的调解意向,努力促进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协商,力求以调解形式结案,实现案结事了。前三季度,仲裁院庭后调解成功案件约48件,占调解成功案件总数的10%。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下一步,青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继续深耕调解沃土,不断探索新方法、新路径,努力让每一份劳动都得到尊重,让每一起争议都感受到公平与温度,为营造青山区一流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供稿:关植元
科室负责人:白丽娜
分管领导:王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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