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简介
主要职责是: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人力资源服务、档案管理、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贯彻落实全市人才政策,承担人力资源服务工作。承担我市人才需求目录编制、信息收集发布和统计工作,按计划做好各类人才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产业园、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主管部门委托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四)按照权限负责政府系统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管理、利用和信息化工作。
(五)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系统业务档案的接收、管理、利用和信息化工作。
(六)负责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管理、利用和信息化工作。
(七)负责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申报服务,开展走访慰问、文体活动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八)承担原神包矿业公司移交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申报服务和工伤保险的经办工作,开展帮贫济困慰问和社会化服务等工作。
(九)负责提供人力资源政策咨询和业务查询。
(十)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政务保障、事务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等,负责档案库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二)政工科。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党群、纪检等工作。
(三)财务科。负责人员、财政资金、移交资金、工伤基金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各项资金的年度预决算等财务报表。负责核算、审核、支付等工作。
(四)综合服务科。负责研究提出全市人才服务发展规划建议,做好人才服务政策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参与我市人才发展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人才引进、流出情况统计工作。
(五)合作交流科。负责联系对接我市对外人才工作机构,承担人才引进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联系对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科研院所、高校,承担我市人才需求目录编制工作,协助做好我市人才信息收集发布工作。承担区域性人才交流合作服务工作。
(六)人力资源科。承担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计划做好各类人才活动的具体实施,承担举办公益性人力资源就业创业洽谈会、博览会。协助做好我市人才政策宣传工作。
(七)人事代理科。承担人才引进的人事服务和配套服务,协助做好各类人才补贴资金、扶持政策支持的具体实施工作。承担主管部门委托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八)人力资源市场科。配合局机关做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配合局机关开展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九)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科。负责市本级政府系统除教育、公安、住建、交通、卫生系统以外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人事档案的审核接收、日常管理利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业务档案科。负责局系统业务档案的审核接收、日常管理利用、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科。负责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人事档案的审核接收、日常管理利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退管服务科。负责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申报服务工作,做好走访慰问、待遇落实等服务工作。负责原神包矿业公司移交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申报服务和工伤保险经办审批、支付工作,负责帮贫济困慰问、待遇调整发放等工作。
(十三)活动科。承担基层退管站、活动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企业、社区、涉老机构,组织开展退休人员文体活动。负责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活动事项。
(十四)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工作。
通讯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与建华南路交叉路口南1.2公里处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2:00 13:30-17:00
联系方式:0472-6169403 、0472-6169404
负责人姓名:暴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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