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重点产业领域企业集聚紧缺急需人才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30日   作者:市人社局    来源: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阅读:

一、起草背景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要制定富有吸引力的一揽子人才政策,用制度留人、用事业留人、用情感留人,让各类人才充分集聚,让智慧才华充分施展。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拓宽我市重点产业领域企业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渠道,不断提升以产聚才、以才兴产的工作质效,我们研究起草了《包头市重点产业领域企业集聚紧缺急需人才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提出采取事业编制企业用方式为企业吸引集聚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

(一)引进范围及条件

1.在适用企业范围上,我市新型材料、现代能源、现代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新建投资10亿元以上重点项目企业。

2.引进人才条件上,对引进人员在思想道德、遵纪守法、身体条件、工作能力、年龄、学历、职称等方面进行明确要求。同时,参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明确了不得列入引进范围人员

(二)工作程序

按照我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政策工作程序进行,包括岗位征集、发布公告和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资格认定、培训和上岗等环节。并对各环节涉及地区、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各地区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各企业)

(三)人员管理

一是明确了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期间管理、培养的相关要求及对人才在服务期内的工作保障。二是加强人才考核管理,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对年度考核所在地区组织、人社部门,用人企业)5年服务期满考核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等的责任部门、单位及程序予以明确。三是服务期内出现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企业将不予申报引才计划,引进人才不得享受相关政策待遇;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并追回所支持资金。

(四)政策待遇

一是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享受青年人才奖励及人才安居保障等各项人才政策,同时鼓励企业为人才提供相关政策和服务保障。二是引进人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有一次选择继续在企业或到市直以及相关旗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机会。选择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各地区党委人才办、编制、人社部门按程序办理人事列编手续选择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直接转正定级。三是服务期满继续留在企业的人才,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青年人才项目;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