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长期暂停人员的公告
为防范和化解社保基金安全风险隐患,维护广大参保人员法定权益,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追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要求,经系统查询、数据比对、电话联系、社区走访等多种途径,截至目前,仍有部分长期暂停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无法联系,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05日至2026年9月04日,请被公示人员及其亲属朋友或原参保单位见此公告后,相互转告、及时提醒,于2026年9月30日之前来办理生存认证、遗属待遇领取、个人账户清退、重复待遇清退等相关手续,逾期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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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单位名称 |
待遇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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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吴炳生 |
K168428(0) |
鸣华内燃机部件有限公司 |
企业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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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刘玉福 |
15020233****031 |
禹志建筑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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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月玲 |
1502031928****002 |
内蒙教育印刷厂 |
企业遗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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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王桂香 |
1502021940****302X |
鹿峰建材厂 |
企业遗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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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余雪峰 |
1502041947****0010 |
包头市第四运输公司 |
企业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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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刘宝军 |
15020465****061t |
内蒙古世龙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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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李焕兰 |
1502021936****0645 |
原皮件厂 |
企业遗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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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宫玉魁 |
1502041930****001X |
安装公司 |
企业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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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张云城 |
1502041934****3617 |
空压机厂 |
企业职工 |
温馨提示:领取养老金人员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其亲属应及时向待遇享受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备,社保经办机构将暂停其相关养老待遇,并支付丧葬费待遇和清退个人账户余额。如存在死亡冒领、重复领取、服刑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要及时退还冒领基金。对逾期不及时办理或者故意隐瞒实情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包头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6年8月5日
联系电话:
市社保中心稽核风控科0472-6169612(资格认证)
市社保中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科0472-6169262(遗属待遇)
市社保中心稽核组0472-6169313(服刑人员、重复领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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