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包头市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拟解除监管的公示
发文时间: 2026-04-03
资料来源: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根据《包头市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包人社办发〔2023〕50号)相关规定,现对包头市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包头市桥梁病害加固维修工程施工二标段项目竣工后是否存在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行为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15日,从2026年4月4日到2026年4月18日,如发现该项目有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情况,请联系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在属地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者维权服务中心进行投诉举报。
联系方式:九原区建华南路劳动大厦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 6169216
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者维权服务中心 6180001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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