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包头满都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拟解除监管的公示
发文时间: 2025-12-11
资料来源: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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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市〔2021〕46号)有关文件政策规定,现对包头满都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内蒙古杉杉科技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二期工程(青山地块)2#仓库及地下人防工程项目竣工后是否存在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行为进行公示。工程地点位于包头市九原区新都市区经十路以东、纬十四东路以南,纬十五路以北,纬十五路以西。
公示期为15日,从2025年12月12日到12月26日,如发现该项目有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情况,请联系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在属地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者维权服务中心进行投诉举报。
联系方式:九原区建华南路劳动大厦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 6169216
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者维权服务中心 3616074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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