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包头市佳楠职业培训学校等十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资格的公示
发文时间: 2025-11-24
资料来源: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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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精简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工作方案》(内人社办发〔2025〕142号)文件要求,我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评估与清理工作。
经评估核查,包头市佳楠职业培训学校等10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名单详见附件)存在备案以来未开展认定工作、一年以上未开展工作、或自愿申请退出等情况。
依据相关规定,现决定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取消上述10家机构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资格。自取消之日起,不得再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名义开展任何评价活动。妥善处理已认定人员的证书查询、数据存档及档案管理等相关后续工作。
现将取消备案资格的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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