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旗人社局首例延迟退休劳动纠纷高效调解 仲裁护航超龄劳动者权益
发文时间: 2026-01-16
资料来源: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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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亏有你们的及时调解,我的纠纷才得以快速解决,太感谢你们了!”。2026年1月16日一早,一名女性劳动者兴高采烈地拿着锦旗走进劳动仲裁办公室,激动地握着工作人员的手不停地道谢。这是达茂旗人社局劳动仲裁股成功调解的首例延迟退休劳动用工纠纷,仅用一次调解便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获劳动者高度认可并赠送锦旗致谢。

原来这名劳动者因赶上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法定退休年龄较原标准延长 6 个月,但用人单位仍按原 50 岁退休年龄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协商无果后,劳动者向劳动仲裁股申请维权。仲裁员第一时间介入,秉持 “合法、公正、及时” 原则,向用人单位详细解读《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相关规定,明确延迟退休期间劳动关系应依法延续,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经耐心释法说理,用人单位认可法律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弹性退休方案,在劳动者明确不同意提前退休后,双方最终约定以法定延迟退休年龄作为劳动合同终止时间。
该案的快速化解,彰显了劳动仲裁高效维权的制度优势,为劳动者提供了便捷、低成本的权益救济渠道,既保障了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与经济收益,也帮助其明晰了延迟退休政策边界。同时,该案为同类纠纷处理提供了典型示范,促使用人单位强化依法用工意识,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规范延迟退休政策落地实施、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具有积极的社会引导作用。
一审:田野
二审:塔娜
三审:王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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