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未进行2021年度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请抓紧完成认证!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4日   作者:张品    来源: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阅读:

为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养老待遇领取人的权益我市20215月启动了2021年度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信息采集及资格认证工作,并将于2021930日结束此项工作。

如果您在20201231日前开始在市本级和各旗县区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企业(含灵活就业人员)离退休待遇遗属待遇、机关事业退休待遇或者城乡居民待遇请务2021930完成本年度认证认证方法链接。对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资格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将暂停其养老保险待遇,待完成资格认证后,再予续发。

另外,对于异地居住且手机APP认证通不过、身体瘫痪无法配合认证的特殊群体,一是可以打印填写“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附承诺书上要求的其他证明一同报至领取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处理;二是可致电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其他方式的认证服务。

咨询电话: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69612

昆 区 人社局:5990224   青山区人社局:3616479、3616033

九原区人社局:7165500     东河区人社局:6180031、6180100

高新区人社局:5112236     土右旗人社局:8809715

达茂旗人社局:8422136     固阳县人社局:6860093

石拐区人社局:2730830     白云区人社局:8518753、8023510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