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人社局:试行集体经济补助 为群众个人受益添砖加瓦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3日   作者:李静    来源: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阅读:

为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切实解决提升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完善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为筹资渠道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作为试点,青山区按照上级精神推动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机制。

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青山区初步制定集体经济补助试点方案,挑选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稳定、积极性高的村,作为全区首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集体补助的试点村。结合村民实际缴费档次,通过民主决策方式确定补助标准,制定具体集体补助方案,最高补助标准不超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当年个人缴费最高档次。为激励参保对象选择高档次缴费,可以将补助金额与缴费档次挂钩,对提高个人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设定梯次补助金额,多缴多补。

此项工作推动了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反哺组织成员,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了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供稿:李静

科室负责人:李静

分管领导:王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