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26日、30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7日   作者:张品    来源: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阅读: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包头市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的要求,包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2年8月17日、26日、30日,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专家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开展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现将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5名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8日—15日。如在公示期内有任何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

0472—6169911(包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0472—6169611(包头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附: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xlsx

 

包头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