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经济系列和绿色通道高级职称评审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7日   作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来源: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阅读:

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稀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人事(政工)科

按照自治区《关于推荐自治区经济系列和绿色通道高级职称评审专家人选的通知》要求,现推荐相关领域职称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旗县区和相关单位可以推荐本地区、本系统(单位)内符合条件的评审专家。

二、专家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熟悉国家、自治区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政策措施,并能严格执行;

(三)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分析判断能力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和行业最新发展趋势、政策法规和行业动态

(四)具备公正客观的评审态度,能够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有参与过职称评审、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相关评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且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职称2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除急需紧缺人才外,已退休的人员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个人申请表(附件1、附件2)。

(二)逐级推荐

1.单位推荐。推荐单位应对专家的工作表现、专业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择优推荐,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确保推荐人选的综合能力符合要求。并将推荐材料逐级报送至当地人社部门。

2.旗县区人社部门审核报送。旗县区人社部门对推荐人员进行再次审核,将推荐报告和推荐人员名单(附件3、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后,同个人推荐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科。

四、推荐材料

(一)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个人申请表(附件1)或绿色通道高级职称评审专家个人申请表(附件2);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单位推荐意见;

(六)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人员汇总表 (附件 3

(七)自治区绿色通道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人员汇总表 (附件 4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推荐人选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职称评审工作。

(二)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不得弄虚作假,确保推荐人选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三)及时报送,确保时效。各单位于 2025 3 26 下午5前完成推荐报送工作,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四)材料齐全,规范报送。各单位应确保推荐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五)保密要求。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推荐人选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六)后续管理。各单位应配合自治区经济系列和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做好评审专家的后续管理工作,包括专家的培训、考核、更新等,确保专家库的动态管理和持续优化。

人:郭毅然 

联系电话:6169343  

附件:1.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个人申请表

2.自治区绿色通道高级职称评审专家个人申请表

3.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人员汇总表

4.自治区绿色通道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人员汇总表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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