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包头市“十百千”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7日   作者:职业能力建设科    来源: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阅读:

各旗县区委人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稀土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新时代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有关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高技能人才获得感、荣誉感,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高技能人才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决定组织实施包头市“十百千”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专项培养活动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含中央、自治区驻包单位)、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长期从事技能技艺相关工作,具有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所在单位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在职高技能人才。

专项培养活动名额

全市专项培养高技能人才共1110人。其中,首席技师10人、特级技师30人、高级技师70、优秀技师1000人。

专项培养活动流程

包头市“十百千”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逐级推荐、分级评价的方式进行,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水平评价。此项活动由单位推荐,不接收个人直接申报。具体流程为:

(一)组织申报。各企事业单位、院校要高度重视此次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活动,严格按照专项培养活动范围和推荐比例及时组织开展申报工作,认真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应佐证资料,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单位审核合格后,于1210日前将申报人员的《包头市“十百千”高技能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1)和本单位《包头市“十百千”高技能人才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人才办审核初评后,于1220日前将本地区推荐汇总表及相对应的高技能人才认定申请表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比例如下:

1.高级技师推荐。高级技师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按照5%的比例进行推荐;高级技师人数在1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单位,按照10%的比例进行推荐;高级技师人数不足10人的单位,且技能人才成果确实突出的,推荐名额不受比例限制。推荐单位审核后需报属地旗县区人社局,由各旗县区对属地内单位申报的高级技师推荐人选进行初评,按照30%的比例产生推荐人选,并将本地区推荐汇总表及相对应的高技能人才认定申请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技师推荐。技师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单位,按照10%的比例进行推荐;技师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单位,按照15%的比例进行推荐;技师人数在1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单位,按照30%的比例进行推荐;技师人数不足10人的单位,且技能人才成果确实突出的,推荐名额不受比例限制。推荐单位审核后需报属地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各旗县区对属地内单位申报的技师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将本地区推荐汇总表及相对应的高技能人才认定申请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由单位推荐,将申报人员的《包头市“十百千”高技能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1)和本单位《包头市“十百千”高技能人才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1210日前直接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资格复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地区、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确定符合条件人选名单。

(三)专家评价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人员的技术技能、业绩贡献等进行水平评价综合考量职业资格、取得荣誉、业绩成果产生效益方面内容,提出各层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人员名单。

(四)会议审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会同市委人才办确定包头市“金蓝领”首席技师10人、“金蓝领”特级技师30人、“金蓝领”高级技师70“金蓝领”优秀技师1000在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过程中进行分级分类专项培养。

(五)社会公示。包头党建微信公众号、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召开会议向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颁发包头“金蓝领”证书,分享高技能人才经验做法等。

四、结果运用

(一)包头市“金蓝领”证书属于市级荣誉,针对通过评价的高技能人才,在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包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中予以重点倾斜,优先参与全市“揭榜挂帅”相关项目。

(二)针对通过包头“金蓝领”评价的高技能人才,将分领域分层次选择部分人才赴外开展技能提升研修深造、专家疗养等活动。包头市“金蓝领”首席技师、特级技师、高级技师可申领包头市人才服务卡经认定后享受相关待遇。

(三)针对通过包头“金蓝领”评价的高技能人才,鼓励和支持所在单位进行重点培养,有计划地安排入选高技能人才参加健康检查、学习培训、外出考察等活动,对于培养突出的单位,在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包头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时予以重点推荐。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技能人才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可或缺的宝贵人才资源各地区、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实效。

(二)严明工作纪律。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标准条件和推荐比例,严明工作纪律,认真审核把关,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推荐工作,确保培养人选质量。申报人员要如实填报申报信息、提供等级证书,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发生,取消申报资格,列入职业能力建设领域失信人员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及以上荣誉。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区要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加大“十百千”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活动的宣传力度,扩大此项活动的覆盖面,确保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应知尽知、应报尽报,激励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附件:1.包头市“十百千”高技能人才认定申请表.docx

          2.包头市“十百千”高技能人才推荐汇总表.xlsx

          3.包头市“十百千”专项培养活动联络表.docx

 

 

包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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