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4日   作者:专技科    来源: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阅读:

各旗县区人社局、稀土高新区组织人社部,市直各部门、单位人事(政工)科

我市2022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已开始,认定工作截止到20221230日,现将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不需要进行评审(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除外)。其中,大学专科毕业、工作满3年的可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中级(中小学教师系列须有空岗并携带单位同意聘任报告);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在此基础上提前1年认定相应职称。

在站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我市工作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其中国家规定需考试的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再进行认定)

2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考核认定的各项表册要求填写规范,内容要具体、真实按照管理权限由单位统一组织逐级上报认定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存放本人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或服务单位进行职称申报也可通过单位所属行政区人社局申报。

4、各旗县区要及时下发通知,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备案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内蒙古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上传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切勿延误

二、携带材料

1、2022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和《初始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见附件2一式2

      2、毕业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3、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验卡(非公企业不做硬性要求);

      4、单位聘用合同;

      5、教师系列需提供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

   附件1:2022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xls

   附件2:初始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doc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