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举办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暨劳动保障监察 执法业务培训班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4日   作者:劳动监察科    来源: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阅读:

10 月 24 日上午,市人社局举办全市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暨劳动监察执法业务培训班,此次培训主要是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若干措施》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细则,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和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水平。培训主要针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及维权服务人员、“双驻双查”人员、在建施工项目经理和劳资员进行专项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管理台账规范及制作实操、实名制、工资制度预警平台管理规范及实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概论及执法程序、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操作及核处规范、工资专户、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日常使用规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解读及分组研讨交流。

开班仪式上,二级调研员崔军强调:一是要深刻认识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建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和劳动监察执法人员要牢记职责使命,把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头等大事,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深入了解工资支付保障和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任务,注重实践锻炼,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三是要加强协作与交流,结合在迎国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培训内容,共同分享经验和心得,通过相互学习、手拉手帮带,共同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要严格管理,遵守培训期间各项纪律制度。

 

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和劳动监察执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通过此次培训,为全市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劳动监察执法人员提供了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奠定了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基础。


撰稿人:王  鹏

一  审:刘函睿

二  审:於祥叙

三  审:崔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