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评估和分级分类管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1日   作者:职业能力建设科    来源: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阅读: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稀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按照《2024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分级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综合评估及会议审定,现将我市66家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录和99个补贴性职业(工种)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加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一并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动分级评估结果应用。针对此次评估等级为A级的培训机构,同等条件下,优先承担包头市“四位一体”项目化职业技能培训,各地区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中减少对其巡查频次。鼓励和支持评估等级为A级的培训机构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各地区在推荐参加师资培训、教师评优、委托调研、交流考察等活动中,将分级评估结果作为对培训机构政策倾斜的参考依据。

二、强化优胜劣汰管理机制。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评为D级的培训机构,由属地旗县区人社部门向其出具限期整改函,责令不超过三个月的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承担补贴性培训,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旗县区报请市人社局将其移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

三、推进培训市场规范运行。各地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日常管理,推进职业技能培训领域诚信建设,积极引导培训机构基于自身特点和优势,主动寻求差异化发展,共同构建“一校一品”培训格局,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

 

附件:包头市2025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及职业(工种)名录.xlsx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31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