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正常退休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发文时间: 2026-04-10
资料来源: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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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及地点
1、有视同缴费年限确认:每月1-10号在大企业服务室集中确认,10号之后在120室确认。(法定节假日除外)
2、退休信息确认:退休前1-3个月,每月1-10号在大企业服务室集中确认。(法定节假日除外,退休当月因特殊原因错过集中受理时间的,10号之后可到312室确认)
受理所需材料
1、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原件或者扫描件。
2、本人原始档案材料和近三年《劳动合同》。
3、参保人员历年缴费明细(无原始档案材料和丢失档案的人员提供)。
4、其他有效原始材料及证件。
5、《提前退休告知书》或《延迟退休协议书》一份。
6、《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一份(附件1)。
7、《企业职工正常退休信息确认花名册》一式三份(附件2)。
8、《企业职工视同认定表》(有视同缴费年限人员提供)一式两份(附件3)。
注意事项
1、判刑人员需提供判刑所需相关材料。
2、《提前退休告知书》或《延迟退休协议书》,没有统一模板,由单位提供。
3、所有表格均不可涂改。
附件2:企业职工正常退休信息确认花名册
附件3:企业职工视同认定表
咨询电话
0472-6169311、0472-6169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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