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位任(聘)免职备案如何办理?
发文时间: 2025-02-17
资料来源: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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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申请:各地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单位提出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位任(聘)免职备案的申请→
初审:市人社局相关科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人力资源开发科)共同对干部人事档案等资料进行审核→
受理: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备案:提交市人社局专题会议研究,形成会议纪要→
批复:通知呈报单位领取《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位领导人员进行备案的批复》。
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22〕6 号);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
(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盟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17〕27 号);
(四)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包组通字〔2014〕70 号);
(五)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包头市教育局、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包头市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包教联发〔2019〕15 号);
(六)《包头市事业单位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包人社办字〔2022〕66号)。
受理范围
全市各级政府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受理情形
全市各级政府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新任(聘)免职或同级调整的七级管理岗位(不含副县级事业单位班子副职)。
经办部门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人力资源开发科
咨询电话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472-6169902
工资福利科:0472-6169349
人力资源开发科:0472-6169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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