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流程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4.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5.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申请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经办部门
包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各旗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咨询电话
包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5221972
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5990215
青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3616189
东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6180038
九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6887310
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5305479
土右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8882282
固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6110685
石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8716196
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8518782
达茂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842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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