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公益性岗位如何申请?
发文时间: 2025-02-20
资料来源: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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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公益性岗位安置和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 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对安置期和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可再次按程序进行二次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社会保险补贴包含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申请要件
(一)再次安置就业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表(仅二次安置人员需要)。
(二)包头市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审批表。
(三)包头市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
(四)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登记表(右下角贴一寸或二寸照片)。
(五)包头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
(六)身份证复印件。
(七)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八)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个人承诺书。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提交申请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1 号)。
经办部门
各乡镇、街道、社区
咨询电话
0472-6169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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