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如何申领?
发文时间: 2025-02-20
资料来源: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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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申请要件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区提供,由居民本人到社区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
办理流程
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受理并初审、苏木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复审、旗县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终审、财政部门拨款。
政策依据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
经办部门
市就业服务中心家庭服务科
咨询电话
0472-616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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