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如何参加青年见习计划?
政策内容
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100%,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申请要件
(一)申报青年见习人员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青年见习申请表(二)补贴申请材料:1.青年见习申请表一式两份;2.包头市青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3.申请人生活发放、意外保险缴费凭证及见习协议、期满留用相关证明材料;4.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就业见习人员名单
办理流程
(一)申报见习流程:各级人社部门和见习单位主管部门,每年梳理打包本地区、行业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清单通过多种媒体、网络等向社会广泛发布。符合条件的人员到见习单位报名。见习单位对报名的人员进行筛选,确定人员报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并签订《青年见习协议书》。(二)补贴申请流程:由见习单位和各旗县区人社局(行业主管部门)对在岗人员进行审核,报旗县区财政局拨付。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14号)
经办部门
单位所在旗县区人社局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
昆 区:0472-5990213 青山区:0472-3616890
东河区:0472-6180121 九原区:0472-7148237
石拐区:0472-2730905 达茂旗:0472-8427301
固阳县:0472-6110632 白云区:0472-8518761
土右旗:0472-8882276 高新区:0472-5100159
字体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