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包头市创业园孵化基地?
政策内容
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为创业者提供经营、生产所需场地,并引入创业扶持政策,免费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评估、投融资服务、市场开拓、事务代理、法律援助、跟踪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形成有滚动孵化小型实体功能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一站式创业综合服务平台。
政策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包头市创业孵化基地,并可申请创业孵化补助和创业服务补助。
申请要件
①基地认定申请表
②基地管理运营机构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房地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法人身份证(上述为原件和复印件)、经营场地平面图、基地管理人员花名册、基地创业指导服务人员花名册;
③基地建设发展报告,包括基地建设基本情况、管理队伍和创业服务队伍建设情况、开展创业服务情况、入孵企业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④基地对入驻实体的扶持和孵化政策性文件、管理性文件、资金安排文件等;
⑤入驻创业实体情况表、入驻企业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入驻创业实体法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上述为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基地运营机构向属地旗县区就业部门提出书面认定申请,并提供上述材料。
(2)旗县初审:申报资料由旗县区就业部门进行初审签章,资料审核通过后,组织对基地实地考察,对符合条件的,由旗县区人社局签署初审意见上报市就业服务中心。
(3)专家评审:市就业服务中心组成评审组,通过资料审核、实地考察、综合评分等方式,对申报的基地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认定建议;
(4)会议研究:经市就业服务中心有关会议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认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发文确认。
符合条件的基地运营机构向属地旗县区就业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供上述材料。
政策依据
(1)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6〕241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管理的通知(包人社办〔2025〕56号)。
经办部门
各旗县区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0472-6169713
字体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