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创业服务补助?
发文时间: 2025-02-20
资料来源: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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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对企业和社会组织、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四众创业支撑平台、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等为劳动者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开发、注册登记、投资融资、风险评估、法律咨询、帮扶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等创业服务的,根据其提供创业服务的数量和创业服务的效果等,对经工商注册登记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每个实体2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服务机构创业服务补助。
申请要件
(1)包头市创业服务补助申请表;
(2)包头市创业服务汇总花名册;
(3)创业服务相关纸质和影像资料。(包括创业服务开展情况记录表、服务内容、日程安排、签到表、影像资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办理流程
(1)单位申报:
符合条件的各类机构,通过“创业包头”云服务平台线上申请,或向属地旗县区人社部门申请,并需要提供以上资料;
(2)旗县初审:各旗县区就业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包头市创业服务补助申请表》签署意见;
(3)专家评审:市就业服务中心成立评审组,由评审组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绩效考核评分标准,通过资料审核、实地考察、综合评分等方式,提出补贴名单和补助额度建议;
(4)会议研究:经市就业服务中心会议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5)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人社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
政策依据
(1)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4〕373号);
(2)包头市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包财社〔2024〕454号)。
经办部门
各旗县区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0472-6169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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