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对《关于加快引进培育重点产业领域中高端人才的若干措施》修订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3日   作者:人力资源开发科    来源: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阅读:

按照自治区审计厅赴包审计组提出的《关于加快引进培育重点产业领域中高端人才的若干措施》(包府发〔2021〕5号)文件中涉及税收优惠等违规内容的问题,结合统一大市场建设各项政策要求和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经征求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税务局等部门意见,提出以下修订意见:

文件中第4条“企业全职引进的符合《包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2021年)》中六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和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或上年度纳税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中连续2年全职聘用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聘用时间起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连续3年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的100%奖励给个人(每人每年不超过50万元)。”该条款按照对地方财政贡献返还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不符合《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中“坚持税收法定原则,除依据专门税收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外,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起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发展规划和区域政策都不得规定具体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

文件中第12条“鼓励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实现税收后5年内,前3年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的100%给予奖励,后2年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给予奖励。”该条款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中“安排财政支出一般不得与特定经营者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主要指根据特定经营者缴纳的收税或非税收入情况,采取列收列支或者违法违规采取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形式,对特定经营者进行返还,或者给与特定经营者财政奖励或补贴、减免土地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优惠政策”的规定。

经梳理,自文件发布之日起,上述两条措施均未兑现,建议对文件中上述两条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措施予以废止。

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集时间: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6日,反馈意见请发送至btrckf@163.com,请注明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张雅淇;联系电话:6169072、6169073。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