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专题报告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8日   作者:政务服务科    来源: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阅读:

市委:

2021年,市人社局按照自治区和包头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全面推行行政决策法治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权力运行透明化,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工作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力保障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制定了《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包头市人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推动了全面依法治市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培养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学习《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法党规;坚持学习《法宣在线考试依托“学习强国”、包头微学习、包头普法平台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学习。

积极参加自治区、全市的法律知识竞赛,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能力。

三是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培训,提高监察员业务素质。对《2021年度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书面审查》、《拖欠农牧民工工作网上举报投诉联动平台应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业务等进行培训,共130多人参加了培训。

三、依法履职,提升为民服务效能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稳步推进。出台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争先创优专项方案》《营商环境评估指标创先争优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和动态管理机制,月中月末各汇总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劳动就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两项指标在优化营商环境预评价及第三方评估中均取得优异成绩。

二是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大厅设置办不成事、帮办代办、跨省通办等特色窗口方便群众办事,提高群众满意度建设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打造“线下+自助”服务模式;综柜系统正式上线,目前,线上办件量14688件 ,线下办件量858件初步实现服务事项前台统一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

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由原来的26项调整为11项,依职权行政权力事项由原来的107项调整为98项。

重新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完成了梳理“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容缺受理”事项以及内蒙古政务服务事项平台录入审核工作重新梳理并填报公共服务事项168网办率达到98%

四、严格落实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

一是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实行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管理。

二是强化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定工作流程对于报送市政府的请示、建议类文件,提请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和提请市政府会议研究审议的重要文件上报前严格实行合法性审核,有效保证了我局行政文件报送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截至目前共审核请示类行政文件42件。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要求,对2020年以前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的和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共梳理文件78件,其中:继续有效65件;废止4件;失效9件;拟修2件。

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对照清理标准,提出了清理意见。共清理证明事项35项,保留25项,清理10项。

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按照市人大和司法局要求,对《包头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包头市劳动者工保障条例》提出了清理意见

五、健全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健全、完善我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

二是坚持法律顾问制度。重要业务邀请法律顾问全面介入,参与办理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

、严格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处罚严格按照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和《包头市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执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和“法治凝聚共识,团结铸就梦想”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三是清理执法主体、完善执法信息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情况等基础信息进行录入统计和确认完善,对局系统执法主体进行了清理。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好随机监管及时更新完善“两库一清单”。

    五是开展全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针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487户,涉及劳动者27696人,印发资料3472份;责令补签劳动合同1736人,查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和拖欠工资18件,涉及金额67.42万元;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登记21件,责令支付工资补偿赔偿2件,涉及金额41.6万元。

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根治拖欠农牧民工资工作。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印发《包头市2021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旗县区治欠保支工作和重点领域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作开展督查;开展在建施工项目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和根治欠薪“三送服务”活动,集中化解历年欠薪积案;开展《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手册2500多本。

二是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和保障女职工、劳务派遣职工权益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98户,用人单位263户;保障女职工权益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242户,涉及女职工7744人,督促23家用人单位制定相关制度。检查劳务派遣单位103家,涉及劳动者12925人,责令补签劳动合同46人。

三是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积极探索联合激励制度,评选和谐劳动关系单位261户,2户被评为全国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14户企业、1户工业园区被自治区评为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23人被自治区评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工作者,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奠定基础。

四是依法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程序和内容开展调查取证,召开案情分析会,开通行政复议网上申请渠道,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件,受理14件,转送九原区政府1件,审结14件;行政应诉案件17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中,我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受到全市表扬

八、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积极参与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楼内大屏幕制作展板、灯箱、悬挂横幅等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宣传。

二是充分运用主流媒体,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借助《包头日报》、《包头晚报》、《直播包头》等媒体,及时报道就业、养老保险、人才等新政策推行情况,并进行政策解读。

三是按要求上线参加《以案说法》、《聚焦执行力》、《行风热线》等栏目,通过具体事例案例对人社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四是定期出版内部刊物《包头就业统计月报》、《包头劳动人事调解仲裁》等,切实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

五是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对《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等政策法规进行集中宣传。围绕选树百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施千户新企用工计划、实施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等工作,进行了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的大力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方式,为广大职工群众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维权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有效增强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遵法守法意识。

今后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强化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促进包头市经济社会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日